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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新光华物流师培训班

授课机构:湖北新光华职业

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街道口京韵花园B-1001(街道口站牌下车,湖北省军区斜对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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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流师报考条件:

助理物流师(三级):
1、取得本职业中级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、对未取得证书的从业人员在本职业工作满5年者,经本单位出具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,可分别申报高级资格鉴定。
3、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或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核认定的,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生。
4、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班学生和本科毕业班学生可申报相应职业(工种)高级资格鉴定。

物流师(二级):
1、取得本职业(工种)高级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(工种)工作3年(含3年)以上。
2、职业技术、高级技工学校毕业,并取得本职业(工种)高级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(工种)2年(含2年)以上。
3、取得大专、本科、硕士、博士毕业者,从事本职业(工种)累计工作年限分别满10、9、7、6年以上。(在校学习期间计算评审年限)
4、取得助理工程师、助理讲师、助理经济师、助理会计师等助理级后,并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(工种)工作3年以上者。
5、取得其它学历的毕业者,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15年以上。
6、已获得本职业(工种)高级证书的,可破格申报技师资格考评。

高级物流师(一级):
1、取得技师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(工种)工作3年(含3年)以上。
2、取得大专、本科、硕士、博士毕业者,从事本职业(工种)累计工作年限分别满15、14、11、9年以上。(在校学习期间计算评审年限)
3、取得工程师、讲师、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等中级后,连续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(工种)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。
4、取得其它学历的毕业者,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20年以上。
5、已获得本职业(工种)技师证书的,可破格申报高级技师资格考评。

申报材料:

       1.学历证书3份;

       2.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;

       3.一寸照片3张(蓝底或红底);

       4.工作证明1份(由我校提供);

       5.申报二级和一级的学员需要准备论文一篇。

本期考试时间:2011年6月18日

截止报名时间:2011年6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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