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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 于 考 试
考试介绍 |
物业管理师资格实行统一大纲、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,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。建设部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,负责拟定考试科目、考试大纲,组织命题,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等工作。人事部组织专家审定考试科目、考试大纲、考试试题,组织实施考试工作;会同建设部研究确定合格标准,并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指导、监督和检查。 |
考试政策 |
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,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;*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。 |
考试科目 |
《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》、《物业管理实务》、《物业管理综合能力》和《物业经营管理》。其中《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》、《物业经营管理》、《物业管理综合能力》3个科目的考试均为2.5小时,《物业管理实务》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。 |
报考条件 |
经济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专业毕业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。 报考条件不符或不了解的可电话咨询我校:027-87864002;18971328001 |
*条件 |
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参加了《物业管理实务》科目的考试并合格的人员,在申请参加2010年度首次举行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时,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*相应科目,应试科目合格,即可取得《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》。 无法开具工作证明的可电话咨询我校:027-87864002;18971328001 |
报考资料 |
1、身份证复印件和*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; 无法开具工作证明的可电话咨询我校:400-8888-780 |
考试费用 | 110元 |
考试用书 |
《物业管理实务》《物业管理基本制度的政策》《物业经营管理》《物业管理综合能力》 我校可为学员代购教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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